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起诉后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起诉后多久开庭
  
  一、民事诉讼多久开庭
  
  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开庭时间与缴纳诉讼费的时间无直接关联。
  
  二、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费用?由谁承担?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综上所述,关于民事诉讼起诉后多久开庭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处理不同的案件的时候,开庭审理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我们首先要进行区分,然后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另外,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纳一定的税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盗窃公共设施违反什么法律
      盗窃公共设施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具体的处罚标准为:1、如果行为人盗窃公共设施数额较大的,那么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撤诉诉讼费能退吗有哪些
      撤诉诉讼费能退吗有哪些规定一、撤诉诉讼费能退吗1、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


·如何规避借名买房带来的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借名买房带来的法律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
      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一、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还是应届生就必须付违约金吗?未毕业签了劳动合同毁约的不是必须支付......


·醉驾取保了上诉会被收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遵守以下取保候审的规定,那么是不会被收监的:(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微博上传视频侵犯肖像权吗?
      现在短视频成为流行,随手拍很常见,那么,微博上传视频侵犯肖像权吗?当未经自己同意的时候被作为他人拍摄视频里的主角被品头论足,这又是否是属于侵......


·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
      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一、判缓刑影响一辈子吗?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在我国,要是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雇佣童工,这是非法的行为,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用......


·在我国什么叫房屋他项权证?
      因为他项权其实是针对某些不动产的相关处置权利的,所以说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接触到房屋他项权证的这种证件的。但是有些人在第一次......


·在法律上男人不要前妻给抚养费可以吗?
      结婚、离婚在现代社会几乎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合则聚不合则散都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共同的血脉,有了孩子,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能够开除员工
      在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情况下,不用提前30日通知员工,同时也不用支付代通知金,开除行为是可以马上尚小的。但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也是不允许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