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什么相关规定

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什么相关规定一、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
  (1)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2)代理事项及权限一般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决定。
  (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4)有所在地单位进行推荐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与原民事诉讼法相比,本次修改限制了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将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仅仅限定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但是,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八条又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三、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几种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
  ①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学联、青年团等;
  ②社会公益团体。如中国福利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消费者协会等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团体;
  ③文艺工作团体。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戏剧工作者协会、音乐工作者协会等从事文学、美术、戏剧、音乐等文艺工作的团体;
  ④学术研究团体。如自然科学工作者协会、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医学会等从事某种专门学术研究的团体;
  ⑤宗教团体。如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等从事宗教活动的团体。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为保护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单位中推荐一人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但被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和授权。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除上面所列几种人,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朋友、同事等他所信任的人,这些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就可以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当然,此条非常缺乏可操作性。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相关的了解,公司人员为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推荐人员,虽然作为公司一员,公司人员在为公司代理参与诉讼时仍然要签订委托协议。在发生诉讼时,诉讼过程的双方当事人一般都是不具备法律知识的人,而司法判决都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做出来的,因此公司员工一定要对先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诈骗二百万退赃后判多少年?
      诈骗二百万退赃后判多少年?诈骗二百万退赃后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6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一、鉴定的提起患者及家属可直接与就诊的医院协商,双方共同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地医学会即可受理。若只有一方提出进......


·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什么?
      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有什么?抗辩权的行使适用于很多种情况的,也就是在许多情况下都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一般的使用情况在与公司之间以及债权人债务人......


·一、法院收取孩子抚养费执行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收取孩子抚养费执行费标准是多少?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一、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


·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
      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一、车祸死亡的该怎么做出赔偿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


·巨额资金集资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理财,现在投资理财的方式特别多,有些违法分子利用人们投资理财对回报的需求,用高回报来骗取资金集......


·单位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在生活中非常常见,除了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可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但是单位犯罪应该如何处罚了......


·法定丧假一般是多少天
      法定丧假一般是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


·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
      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一、侵权行为会有哪些形态?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2、特殊......


·房屋续租是否要再签合同?
      房屋续租是否要再签合同?要续签合同为好,按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如果不续签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