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私募基金托管方问题有哪些?

私募基金托管方问题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托管方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外包指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外包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所述监督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和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
  2、《外包指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3、《外包指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自行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并以自身名义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二、私募基金强制托管是什么意思?
  (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二)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时间:
  《管理办法》要求,私募基金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基金的投资情况;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同时,《管理办法》对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新规,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此外,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投资者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基金的财务情况、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等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基金托管方问题有哪些的相关解释。私募基金是要托管在银行账户的,这样能够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问题。而且,私募基金也不是必须要求托管的。希望您在投资理财时,能够在了解了相关规定后,在进行投资,避免造成资金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对于从事一些工作保密性强的一类工作的人员来说,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更好的维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那么什么是新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其具有怎......


·学生打架学校如何处理?
      我们都能够知道,打架斗殴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那么如果要是打架斗殴的当事人是学生来讲,那么学生打架学校如何处理?根据相关的说法和规定,我们能够......


·一、可以将婚前财产协议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可以将婚前财产协议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十九条之规定,双方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财产规定是什么?
      结婚需要谨慎,但是很多人在热恋时候选择结婚,在结婚之后就会出现很多矛盾,长期的不解决最终矛盾激化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很多......


·打架斗殴被抓的相关处罚规定是什么?
      打架斗殴被抓的相关处罚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偏僻的地方发生打架斗殴的情况。打架斗殴的行为是严重危害到我国社会管......


·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形式?
      在我国的法治管理的社会里,任何形式的处罚和判定都有较强的原则性和依据性。行政处罚作为我国对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也有着较强的原则性。那属于行政......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是多少?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2、......


·报完农合可以打官司吗
      可以打官司。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报没报新农合医疗报销,都不影响去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只不过如果当事人要到法院去起诉,就应该去主动退回......


·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库处理中需要多久到账?
      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库处理中需要多久到账?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成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由于特殊时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个人所得税......


·消费者只能是自然人吗?
      消费者只能是自然人吗消费者原则上应当是自然人,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倾斜性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其弱者地位,而单位从谈判地位、经济力量等......


·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产生了合同违约,或者是针对房屋的
      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产生了合同违约,或者是针对房屋的某些质量问题,也就是说房产纠纷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但是目前我国司法界针对房产纠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