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一、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我国目前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定,主要是从其他方面进行约束,对于出资要求并不是很明显。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我国目前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定要求,主要是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的审核。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并且,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主要是提倡登记审核制,而不是过多设计准入门槛,这有利于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并且,基金管理人毕竟是基金资产的管理者和运用者,更多应该考量自身管理投资能力,于是并没有强行规定出资数额。更多相关知识建议您咨询网站专业律师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诈骗担保人怎么办一、如何确定债务人和债权人诈骗担保人当事人明知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虚假表达意思的,可以......


·我国单位犯罪员工有责吗?
      在现在这个经济的时代,很多单位可以犯罪,而单位犯罪员工有责吗?员工需不需要来承担法律责任,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吗。单位是有许多员工的,那么,如......


·一、交通事故急诊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急诊费保险公司赔偿吗?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


·抢注国外商标会被起诉吗?
      抢注国外商标会被起诉吗?抢注国外商标有可能会被起诉。抢注之后需要看是否有注册通过,如果没有注册通过是可以被国外商家追回或者起诉的;如果此外国商......


·在什么情况下会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会刑事拘留一、在什么情况下会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


·证据调查的手段及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证据调查的手段及证据种类是怎样的证据关乎着诉讼的成败。不管在哪种类型的诉讼中,证据都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如果能掌握到关键证据,那么就意味着胜......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交易,关于贸易合作的相关事项,其实在国际上制定的也有相关准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


·借两万块人民币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两万块人民币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2、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有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拍卖在集体土地中应当是被允许的,但是在拍卖前一定要注意拍卖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资格进行拍卖土地......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