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
  
  一、基本要求
  
  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二、作证的形式
  
  1、书面证言或视听资料或双向视听传播技术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了具体规定,是指(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以上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2、出庭作证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有3条(分别是第54条第一、二款,第55条,第58条)。具体程序是: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我国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学习到此,您应当对于证人有了新的更为规范的认识。首先,并非任何人都具备当证人的条件,证人必须在认知上没有障碍,否则其提供的证词效果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再者,如果我们知道案件的内容,是有义务进行作证的,这不仅是道德的呼唤,更是法律的要求。总而言之,证人二字十分严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


·论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怎样认定的
      论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怎样认定的一、论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怎样认定的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


·会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会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会计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是需要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案件在生活中十分的多,但是不同的案件管辖法院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国司法解释中是做了明确规定的,但是......


·成立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成立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一、成立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
      高空坠物免责事由有哪些?现在土地越来越贵,开发商为了牟取更多的利益,通常会把楼层修的很高,这就很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那么高空坠物一般使用......


·增加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增加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
      一、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吗?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逮捕手续主要就是逮捕证,没有逮捕证的话,公安机关是无权逮捕犯罪嫌......


·民法总则胎儿利益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胎儿利益的法律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法律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最新的民法新增了对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