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
  
  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以前,针对劳动争议仲裁,各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同,主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费、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劳动仲裁收费大多按照标的收取。很多劳动者因为交不起劳动仲裁费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劳动争议仲裁的收费已经成为有些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障碍,我国出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该法第53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仲裁庭。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应当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劳动纠纷案件,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处理。
  
  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管辖。
  
  县、市、市辖区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纠纷。
  
  设区的市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纠纷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发生劳动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3、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4、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5、受理。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6、开庭。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庭处理劳动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7、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纠纷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8、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审理期限。
  
  仲裁庭处理劳动纠纷,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综上所诉,您应该知道了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劳动仲裁是不用收费的了吧,毕竟这个事情是维护各位劳动人民的,为了您的利益因此不收费,至于劳动仲裁的话,您只用准备自己劳动仲裁时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个人的信息就能申请了,等待法院的审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情......


·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实践中公民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其实也是一种离婚的方式,只不过对比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论是在材料还是程序上面其实都是要复杂一些的。那到底公民通过法......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
      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一、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什么土地侵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编号:法专字()第号甲方(聘用方......


·农村建房可以贷款吗?
      农村建房可以贷款吗?一、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2.借款人需......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呢......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80万经济损失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立挪用资金罪可以缓刑吗
      成立挪用资金罪可以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


·按照规定涉外婚姻要怎么离婚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


·最新无证驾驶处罚2023
      最新无证驾驶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