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综上所诉,您应该已经知道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其实一共有十级了吧,简单点的说就是一级是最严重的,然后十级是最轻的,等级越高受伤越轻,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等级或者受伤有多么的轻,只要是符合保险规定的伤残等级的依然可以得到补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遗嘱继承人范围是什么?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并且打破第一、第二继承人顺序。根据《民......


·公司改制逃债法律效力
      第一、企业以优质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


·一、离婚后法定监护人应该是谁?
      一、离婚后法定监护人应该是谁?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最新婚姻法同居是如何解释的?
      婚姻法在我国是为了保护我国合法夫妻和男女之间关系的最权威的法律,他对我国目前的男女关系做了一个比较全面正规的解释。但有一些人在社会上,没有领......


·立遗嘱需要哪些人签字?
      立遗嘱需要哪些人签字?立遗嘱一般只需要立遗嘱的人和见证人签字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字;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公民可......


·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
      民事诉讼再审提出的时效是多久在法制的社会中,打架斗殴、逞强好胜等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纠纷的解决了,解决民事纠纷还得走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对于......


·离婚析产登记适用诉讼时效吗?
      离婚析产登记适用诉讼时效吗?离婚析产登记不适用诉讼时效,因为它并不是诉讼活动,不适用于诉讼时效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内容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内容是什么?虽然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口众多,致使城市里房屋不够住,楼层越来越高,且价格越来越高。作为购房者......


·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
      一、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不一定。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


·交强险垫付条件有哪些情形
      在我们的生活中,机动车交通事故常有发生,面对事故,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失。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法律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性的保险制度......


·女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管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都是不应该有家暴行为的,而现实中虽然出现男方对女方家暴的情况比较多,但也不能否认女方就不会有家庭暴力行为。而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