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土地有六类、七类、八类土地二种:六类区片区片范围:程江镇。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七类区片区片范围:畲江镇、雁洋镇、松源镇。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八类区片区片范围:城东镇、南口镇、丙村镇、松口镇、梅南镇、白渡镇、石扇镇、水车镇、隆文镇、梅西镇、大坪镇、石坑镇、桃尧镇。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看一下对方是不是已经使用了跟自己文字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商标,商标使用成为商标侵权判定中重要因......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范围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范围侵害了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对这个侵权法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的条文里......


·事业单位辞职不批后开除合法吗
      事业单位辞职不批后开除合法吗不合法,即使是事业单位,也参照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得以任何理......


·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
      一,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法律规定盗墓未遂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盗墓未遂怎么判刑?一、法律规定盗墓未遂怎么判刑?法律规定盗墓未遂将会按照盗墓罪既遂从轻处理。未遂可以从轻处罚,不过盗墓罪的处罚本身......


·收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
      收入个人所得税退税吗?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


·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现在很多人都在做股票投资,您买卖股票,其实就是看好上市公司的业绩。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的季报和年......


·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作中,有时存在这样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实际的用工关系,但是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是一部分用人单位不想签订劳动合同,逃避责任,......


·交通事故伤者无钱治病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的越来越多了,发生了事故后应该及时将伤者送入医院进行抢救,这时候您就要问如果交通事故伤者无钱治病该怎么办,医院会不会不救人等问题......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什么?当职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部门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部门受理案件后会依据当事人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