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您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房,或多或少会与房产中打交道,不论您是否遇到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但至少听说过房产“黑中介”。那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也就是说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式有以下这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 “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二、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
  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
  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
  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些房产中介为了追逐利益,不惜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是良心,作为经常与房产中介打交道的我们,一定要了解房产中介常见的欺诈行为,并做好防范工作。如果您不幸遇到了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建议您请律师帮助您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职员在受伤后一般都会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
      职员在受伤后一般都会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且一般来说,鉴定之后的等级越高,可以得到的赔偿金也就相应的越高,这是由于此时职员身体恢复的几率也就......


·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有过错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公司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吗?
      公司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吗?一、公司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吗?公司不可以泄露离职员工信息,如果公司未经员工本人同意,将员工资料泄漏给第三方或......


·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需要按照其中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合同中必须要写......


·交通事故多久必须结案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多久必须结案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


·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抗辩权时在双务合同中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安全法律所赋予的一种权利,因此抗辩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抗辩权主要包括三种,即先履......


·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购买商标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一些已经成名的商标,可能会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尤其是在同类行业当中,就有人会购买他人已经成名的商标,这样更有利......


·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
      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应该重点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三次起诉不判离,和解无用的话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


·监护人同意书
      监护人同意书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出行者:姓名:......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租赁合同结束时可以行使,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一般是需呀签订租赁合同......


·离婚后孩子4岁归谁抚养?
      离婚后孩子4岁归谁抚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