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理财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其中收益较高的就数股票和私募基金。但是虽然收益之高,但是伴随的风险也是不小的,那如果我们想退出私募基金应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一、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1、最佳方式:首次公开上市(IPO)退出IPO是最理想的和使用最多的退出方式,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一般能取得最大的收益。首次公开上市(IPO)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后在证券市场公开出售其股份给公众投资者,IPO包括境内IPO和境外IPO。2、中等方式:并购退出兼并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其他企业保留或者消灭法人资格。相对于受让方来说叫兼并收购,而相对于出让方来说叫股权出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企业的股东,可以通过出让所持股份给收购方以谋求资本增值以退出企业。3、保守方式:股权回购退出管理层回购主要是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企业的股权,大多数股权回购采取这种方式,这样就降低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层也重新获得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4、最差方式:清算退出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公司财产以及了结各种法律关系并最终消灭公司人格的行为和程序。清算分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指在所投资企业的价值达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预期的水平后,将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在合适的时间以最高效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转化为资金形态以达到收益最大化并退出企业的目的,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或者减少损失。关于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上述我们已经为您详细介绍了,总体上就是分为最佳方式:首次公开上市退出;中等方式:并购退出;保守方式:股权回购退出和最差方式,清算退出,这些方式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过我们还是建议您选择股权回购退出这种方式,比较这种方式是比较保守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注册商标续展去哪办理手续
      商标续展去哪办理手续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


·判处缓刑,外出打工可以吗?
      判处缓刑,外出打工可以吗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


·最高院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院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区别
      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区别是权利内容和法律依据是有所不同的。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软件盗版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别人......


·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是什么
      对于高利转贷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时候,才能够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数额巨大的话,那么处罚就要更重一些。那么高利转贷罪......


·37天不放人也不批捕可以吗?
      一、37天不放人也不批捕可以吗?三十七天不放人也不批捕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处罚标准是......


·毒驾驾照吊销如何才能恢复?
      毒驾驾照吊销如何才能恢复?一、毒驾驾照吊销如何才能恢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部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采取“零容忍”措施,......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怎么办?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怎么办?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