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 私募基金是否会亏钱
  市场规则更有利于股权基金,股权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普遍存在一个保本保息的回购条款,或者是业绩对赌的协议,即使所投向的企业业绩下滑,股权基金也可以通过现金补偿或分得更多的股份来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股票基金基本上是盈亏自负,无人负责。
   私募基金风险
  1、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2003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由于存在诸多争议,仍未能够为私募基金“正名”。
  从外表看,许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深究,其中一些机构很容易让人与“地下集资”、“非法集资”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认,其经营活动一直游离于法律和政策监管之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基金管理者还是投资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而面临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并且基金规模越大,这种法律和政策风险就越高。
  2、道德风险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
  在运营过程中,私募基金经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资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经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经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拿业绩提成费用,当业绩提成费用大于管理费用时,私募基金经理并不会采取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策略,因为这样选择并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去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从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将承受更大的风险,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较为优越的激励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仍然存在。
  3、操作风险
  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没有外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机本性,可能会让它们为了获取巨额的利润,与上市公司串谋,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这些操作风险都会给投资人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个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会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私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长的锁定期,在这期间资金不准撤出,以此来保证基金运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不造成影响。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风险不能随时转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满才能变现,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闭期内会因为资金难以变现而发生债务危机甚至破产。
  虽然私募基金的确有那么多的好处,但是他的风险也是不容小觑的,至于私募基金会亏钱吗这个问题,结合以上的内容因为炒股毕竟是有起伏的难免会有盈亏的存在的,所以不一定赚也不一定亏的。当然您如果注意一点操作方面和道德方面以及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风险,那么亏损一般会小一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审理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审理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疫情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补偿金?
      疫情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补偿金?疫情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结合职工的工作年限、正常上班的工资来计算的,具体的计算规定如下:1、《劳动......


·商标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标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难免会侵犯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些是因为确实不知情,但是有些却是故意为之,比如说......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的情形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在行驶过程中是需要满足一定的套件下才可以使用的,在这一点上它与抗辩权是一样的......


·公民被批捕必须起诉吗?
      一、公民被批捕必须起诉吗?公民被批捕后不一定会起诉,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与非法行医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1、犯故意......


·单位将员工辞退应补多少工资?
      单位将员工辞退应补多少工资?一、单位将员工辞退应补多少工资?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外主张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外主张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外主张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
      一、一方坐牢能协议离婚吗?一般一方在监狱服刑的离婚,都是通过诉讼。未服刑方可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


·旅游责任险有什么用处?
      旅游责任险有什么用处?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旅行社应当对旅行社依法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一)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不恢复劳动关系有情形有哪些?
      不恢复劳动关系有情形有哪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中,如果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往往一方面抗辩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