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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形成权的撤销权

属于形成权的撤销权 一、形成权
  1、含义: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与请求权相反,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对某项法律关系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在义务人不履行某项请求权的情况下,必须以强制力来迫使其履行。而在这里则是另外一种情况。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这种权利便是形成权。
  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
  (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合同法》第99条)。
   二、撤销权
  1、含义: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概述: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以上,就是我们对属于形成权的撤销权的回答。由此可见,撤销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但因为业界之间对此还存在一些争议,所以在有债务纠纷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协商失败,可以授权当地律师代理此案。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于形成权和撤销权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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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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