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一、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雇佣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可以参照《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法》:  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做法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能够在履行时限期满之前要求其承受违约职责。  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能够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二、雇佣合同的赔偿责任承担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您日常中所看到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对于雇佣关系之间发生的纠纷,并不能完全的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关于雇佣合同违约责任的问题方面我国的法律也做了一定的规定。一般来说都是由雇主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过错第三方,则雇主在承担之后可以向第三者追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市场经济的总是有不稳定性的,很多公司因为资金链的原因而破产。正常情况下,只要是公司宣布破产之后,这时候就会有清......


·驾驶员酒驾拘役留案底吗?
      驾驶员酒驾拘役留案底吗?拘役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有案底。醉驾判处的是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不是有期徒刑。虽时间短,但也是代表犯过罪......


·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当转让方是公司......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本质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本质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非法集资行为是触犯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民间借贷则是一种合法行为,就社会实际来说,非法集资现象有时会......


·2023年单位行贿量刑标准
      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


·我们大家都知道工伤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是很多的
      我们您都知道工伤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案例是很多的,对于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工伤在我们国家是有着工伤保险的,是我们的工作岗位要给我......


·法院撤铺仲裁裁决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院撤铺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院撤铺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是,被撤销的仲裁协议将不会发生效力。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1、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


·入职几天辞职有工资吗?
      在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逐渐增加,还有退休人数年龄的增长,就业问题就非常的严峻了,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正在整顿之......


·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包括哪些
      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包括哪些一、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包括哪些?(一)单罚制。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只处罚单位内部的自然人或只处罚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