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以其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伤害而致残、致死为给付条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者的行为(如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过错),导致对保险利益产生侵害而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付的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主要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财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性质的双重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作为人身保险的一种,其主要功能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遭受的损失,且保险金依伤害程度而定,因此具有财产保险的属性;另外,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为人的身体,且为定额给付,具有人身保险的特征。所以意外伤害保险属人身险还是属财产险一直无法定论。如日本规定,伤害保险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附加于寿险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我国保险理论界及保险立法则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列入人身保险范畴,《保险法}第91条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保险事故的特定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由保险人提供的一种抗御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人身保险,只有在保险法论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的、外来的、剧烈的事故造成了死、残、伤结果,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既不承保被保险人的生存和自然死亡事件,也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身体伤害、残废或死亡。但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保险人承保一般伤害保险所不保危险。
  3、保险期限的短时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除附加于寿险合同中的伤害给付条款外,一般均采用一年以下短期保险形式。这主要是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所决定。首先,许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能采用短期保险合同,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其次,被保险人所处的危险因素也常在变动之中,不宜订立长期保险合同。
  4、保险费率的不确定性。由于被保险人的职业、行为、年龄、性别的差异,遭受伤害的机率也不同,故保险费率因人而订。
  5、危险事故的可推断性。即在合同期限内如发生意外,可在一定条件下推定为被保险人遭受到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负给付保险金义务。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均规定,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外来之突发意外事故,致使身体可能受到伤害或死亡,但未发现本人踪迹,在户口登记中记载失踪之日起满一年仍未发现下落,保险人将依照伤害死亡的条款先垫付保险金,即采用推定死亡的办法。而人寿及健康保险则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有生存、死亡或疾病的事实,这些都是直观可见或有实在的凭证存在的。
   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种类
  伤害保险,按照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六个种类。
  1、普通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个人伤害保险合同或单纯伤害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个人为保险对象,于保险事故发生致其死亡或伤残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合同。其特点表现为:(1)保持了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投保手续简便;(2)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该险种对被保险人身份无任何专性要求,只要身心健康者均可参加。(3)保险危险具有广泛性。只要是来自外部的对于身体的任何伤害均可能构成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事由。(4)保险期限较短。大多为某种特殊需要和特种危险而投保,如体育比赛或度假旅游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多为一年以下的短期或某一事项发生的过程。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和保险方法,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此险种为伤害保险合同最典型的、最原始的形态,其他几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均是从该险种中派生出来的。
  2、人寿保险附加伤害条款。这类保险实质是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残废、死亡条款的综合保险,这种保险在保险费的收取和保险金的给付上多有一些特殊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因伤害致残,可给予残废津贴,并对分期交付保险费者免收全残以后的保险费或减收半残后的一半保险费。对因伤致死者给付原定保险金额的一倍或二倍,称双倍或三倍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与疾病保险合一的综合保险,即广义的健康保险。它是以同一人体健康利益为保险标的。一般以定期一年的方式签订合同。
  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团体的全体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这种保险合同通常附加残废死亡条款,以团体人身保险的名称投保,投保人为该社会组织,被保险人则是该社会组织的成员。
  5、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是对旅客在旅行中由于意外事故遭受伤害或因伤致残、致死的人身保险。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又可细分为许多险种,如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轮渡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6、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为装置电梯的社会组织,被保险人为乘坐电梯的乘客,保险事故只限于载客用的电梯上发生的意外伤害。有的还包括为乘电梯不慎踏空颠落致伤、致死者。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种类的角度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做的介绍,保险包括的险别范围较为广泛,所以您在进行选择的时候要了解自己投保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是否符合自己想要投保的内容,这是非常重要的,意外伤害保险每个人都有必要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是否还有份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是否还有份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


·事实婚姻法的界定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法的界定是怎样的?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


·贸易合同中的终止条款有哪些?贸易合同中的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贸易合同中的终止条款有哪些?贸易合同中的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一、贸易合同中的终止条款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3、合同......


·在我国交通事故如何索误工费?
      在我国交通事故如何索误工费?一)误工费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现在在医院中发生的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当医疗事故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了解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时效是多久......


·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在民事活动中,人们不管是主张什么权利,都不能错过相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讨债的诉讼时效有多......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随着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市场有风险,如果所投资或者合作的公司经营......


·机动车上车牌需要多少钱
      现在汽车上牌照要多少钱1.刑侦费:50元2.资料、照相、拓印费:110元3.行政收费:143元4.过线费:125元(可免)以上四项合计:428元注意事项:每个上牌服......


·家庭特殊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家里的特殊情况,基本不予考虑。监外执行,是基于罪犯自身身体原因,家庭其他情况不是监外执行的法定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大量饮酒驾驶的现象,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对应,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两个方面加......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