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怀化农村拆迁安置内容有哪些

怀化农村拆迁安置内容有哪些 一、怀化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四、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怀化农村拆迁安置包括了很多项内容,根据当地的实际具体情况,怀化政府部门对当地的拆迁安置做出了非常具体的安置。对于那些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新建住房,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费用。同时,还有一些搬家补助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高速实线变道扣分吗?
      高速实线变道扣分吗扣分,这种情况会扣3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货车载......


·盗窃罪追诉标准
      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件的立案标准,这是每个罪名都有的内容。只有让实际行为与追诉标准结合了,我们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


·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其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法定继承。那么此时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一般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当中包括子女,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


·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1、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子公司......


·农村统拆是什么意思
      农村统拆是指农村统一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


·深圳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深圳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不管是在哪个地区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是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需要了解要递交哪些材料,支付多少的申请费,否则的话就无......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具?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具?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1、《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装饰工程分公司可以签什么合同
      装饰工程分公司可以签什么合同?装饰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属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合同,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如果分公司是经注册登......


·2023交通肇事骨折后期怎样赔偿误工费
      一,2019交通肇事骨折后期怎样赔偿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务侵占罪吗
      打游戏是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之一,但是有的人沉迷于游戏中,甚至为了在游戏中购买好的装备不惜侵吞公司百万元,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