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解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包括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 一、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
      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一、电瓶车逆向行驶扣分吗?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所以逆行不存在扣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么申诉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自动离婚是i到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提起诉讼。适用......


·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诉讼离婚也不代表一定会准许夫妻离婚,此时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自然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是这个诉讼离婚的......


·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国家赔偿?
      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


·签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到哪办
      公证遗嘱到哪办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


·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存在的风险有哪些1、宣传虚假广告风险在房地产市场中,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采取期房的形式来运作,以......


·在我国起诉孩子探视权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指的就是夫妻双方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与子女的关系的解除。所以,当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孩子应有的权利......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吗?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吗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市场的无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
      市场的无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市场的无产权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1、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配偶失踪要怎么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要是一方想要离婚的,另一方却开始玩起了失踪的,并不是就离不了婚了,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按照以下的途径办理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