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市场经济的波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包括房屋拆迁的补偿。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如能就补偿数额协商一致,就能避免补偿纠纷的发生。下面以永嘉县为例,我们根据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条例为您分析。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内容需要根据片区来划分,下面为永嘉县三江片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内容:
  
  (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1、依法征收本片区集体土地按照永嘉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类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给予补偿。
  
  2、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不纳入征地补偿费范围(具体标准参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及附件)。因工程施工等需要,经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统一按每年每亩2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下列方式办理:
  
  1、土地征收批准后,按照征收耕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标准,确定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为征地当年度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的农村户籍被征地农民。
  
  2、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出资筹集。政府承担部分不少于30%,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40%,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按照当年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拆迁人在其腾空搬迁后,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4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在拆除房屋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
  
  2、产权调换
  
  (1)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A、B两种补偿安置模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
  
  A.被拆迁房屋为单间通天式住宅,房屋结构为一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2.2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二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5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三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3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四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1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五层或五层以上的,按原建筑面积给予安置。
  
  B.被拆迁房屋为单间通天式住宅,房屋结构为一层的,给予建筑基底面积3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二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6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三层的,给予建筑面积1.2倍的安置面积;房屋结构为四层或四层以上的,按原建筑面积给予安置。考虑高层建筑的众用分摊面积较多等因素,被拆迁房屋为四层以下(含四层)可增购安置面积的30%,被拆迁房屋为五层或五层以上的可增购安置面积的20%。
  
  (2)认购安置用房套型总面积控制在与被拆迁房屋总面积(包括合法倍数和合法增购比例)最相近的一档。因安置用房设计原因,被拆迁人认购安置用房面积未超出10平方米的,按安置用房造价进行结算,超出10平方米的按安置用房当年市场评估价购买。
  
  (3)被拆迁人认购安置用房面积少于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的,相差部分以认购安置用房当年市场评估价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4)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安置模式A的,被拆迁房屋与安置用房互不结算差价。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B的,由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按照市场评估价结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同等面积的差价;超出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按造价的35%计算;增购面积房价按安置用房造价的80%计算。
  
  (5)拆迁房屋的道坦、宅基地有合法手续的,在征地补偿地价上再按300元/㎡补偿。
  
  (四)临时安置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助:
  
  1、搬家补助费标准:
  
  (1)房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2)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00㎡,小于等于3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900元;
  
  (3)房屋建筑面积大于300㎡,小于等于5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房屋建筑面积大于500㎡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200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月12元/㎡;但最低每户每月不低于800元。
  
  3、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年调整公布一次。
  
  以上就是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条例,土地征收双方可以通过以上条例了解相关的法律。由于不同类型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同,具体细节还应交给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评估。无论发生什么事,为了保障您的利益,土地征收双方都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行事。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能抵扣吗?
      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能抵扣吗?购货方收取的违约金能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


·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吗?土地使用权禁止抵押是合理的,但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


·发包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哪些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


·法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法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


·欠3000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吗
      可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一、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


·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一、夫妻分开3年了会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开3年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


·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更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更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


·一般孩子几岁可以继承房产
      一般孩子几岁可以继承房产孩子们生来就有继承权。此外,胎儿有权继承胎儿的权利,如果胎儿出生并存活下来,那么它就依法享有遗产的份额。相反,他们没......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
      日前,广州地区已经开始落实租售同权制度,其它地区也以就租售同权制度开始做准备。那么成都是否纳入租售同权制度呢。租售同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


·我们都知道,工作领取的薪水报酬不仅只是到手工资,还包括所有的
      我们都知道,工作领取的薪水报酬不仅只是到手工资,还包括所有的福利以及为了保障我们现在以及将来生活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