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具体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7、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8、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关于民事诉讼执行拘留时间以及拘留的条件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您可以作为参考。触及民事拘留的行为有很多种,具体如上文列举,一般只有在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法院才会进行民事拘留,民事拘留的时间法律也有具体的规定,不得超过十五日,表现好的话也可以提前结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法总则宣告失踪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宣告失踪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宣告失踪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应当从公民......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


·拼车出交通事故要怎么认定责任
      近年来,拼车可以说成为了人们出行选择最多的方式之一,拼车出行是可以节省当事人不少钱的。但在拼车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出现交通事故,那要是拼车出交......


·检察院退侦3次合法吗?
      一、检察院退侦3次合法吗?没有第三次退回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


·一、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何时分配?
      一、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何时分配?协商离婚的,那么随时都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需要等待法院判决。二、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要注意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2023年判刑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刑标准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


·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标准
      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标准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
      “一书四方案”到底由谁来公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而一书四方案是由作出批复国土......


·法律中规定信用卡诈骗1万判多久
      公民在开办了信用卡之后,就应当严格按照信用卡的规定进行使用,不能利用信用卡实施一些诈骗行为,否则的话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此......


·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一、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一、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怎么清偿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是其与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