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备案条件
  1、具有一家投资类/基金类公司
  2、AMAC资格证(1名法人、2名高管)
  3、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4、高管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基本流程
  1、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系统网址为://pf.amac.org.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
  2、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4、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5、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6、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7、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首先要登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网站进行备案申请,选好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金多少、各投资者等基本信息。同时携带基金公司的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公司规范章程、法人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和个人简历到基金行业协会进行备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公民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此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另外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那究竟法......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在制定具体的标准之时,必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法院量刑有期限吗
      一、刑事案件从批捕到法院量刑有期限吗?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大约5个月内,刑事法庭从开庭审理到最后的量刑一般是六个月的时间。刑事诉讼法......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一、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


·民事诉讼法补充裁定
      民事诉讼法补充裁定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裁判诉讼中的程序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重要保障。但是,在民事诉讼中,难免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笔误等等......


·醉酒驾驶的刑事处罚,会被销案吗?
      醉酒驾驶的刑事处罚,会被销案吗?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


·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生效时间是: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简易交付实际上是以动产物权让与合意......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有加班工资吗?事业单位参照《劳动合同法》管理,加班有加班费,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集资诈骗罪包括的要件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包括的要件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犯罪分子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是利用公众缺乏投资知识、盲目进行投资的心理,钻市场经济条件下经......


·处理违停需要本人吗
      交通违法处罚要求是本人携带行驶证和本人驾照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涉及扣分的违章必须本人去,不扣分的一般在网上自助处理栏目就可解决,只要违章罚单开......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