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处理完,这样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工作。那么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限制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以下期限限制: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措施有哪些
   (一)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二)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三)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相信您都清楚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具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涉及到的处理方式就不同,这是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有所影响的。只能说,现在可以根据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大概的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但实际需要花费的时间,还需要看实际的事故情况是怎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数罪并罚和从重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数罪并罚和从重处罚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类型认定不同等,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


·驾驶人员酒驾7天关押哪里?
      一、驾驶人员酒驾7天关押哪里?驾驶人员酒驾被拘留的应当关在当地的拘留所或者派出所。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


·网络寻衅滋事后果都有哪些规定?
      网络寻衅滋事后果都有哪些规定?在我们当今的社会里,网络与现实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小了,网络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对人在网络上可以肆意进行言语上......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一、民间借贷中的利息为多少民间个人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一般月息在1%-2%之间,但是个别民间借贷机构给出的月......


·注册资本和实际资本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实际资本区别是什么?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


·婚后什么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什么情况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


·遗产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遗产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


·劳动仲裁开庭代理人谁都可以吗
      不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


·收房时还要交哪些费用2023
      收房时还要交哪些费用2023一、收房时还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逐渐成为了人们用来代步的交通工具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逐渐成为了人们用来代步的交通工具,偶尔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的。然而,全国各个地区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各有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