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一、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
  3、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通过证据补强,即确立的是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
  所谓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些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诬,借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
  二、借条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
  借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在使用借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
  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对其证明效力进行了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仔细推敲,我们就可以得出,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遭到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进行查证,仍可以被采信。
  借条可以说是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了,因此在借贷活动中,一定要注意相关借条的保存,已满日后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处理借款纠纷的过程中,要是当事人仅仅提供借条复印件的话,那么此时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却没有借条原件的证明力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


·一、快发年终奖被辞退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快发年终奖被辞退了可以要求赔偿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


·没日期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没日期欠条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督促您尽快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些案件必须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遗腹子财产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遗腹子财产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一、遗腹子财产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贩毒罪的未遂案该如何认定
      贩毒罪的未遂案该如何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既是基于对既遂形态的行为犯量的规定性,同时也是由主客......


·劝犯罪分子投案算立功吗
      劝犯罪分子投案算立功吗劝人自首,应当认定为立功。首先,规劝他人投案的结果是让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主动投案,这不仅大大节约了司法的诉讼资源,减少......


·公司注销清算组至少几人
      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为几人。《公司法》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一、劳动合同法务聘请协议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法务聘请协议怎么写?甲方(聘请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联系人: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


·酒驾妨碍公务肇事逃逸会如何处罚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交警在查酒驾的时候逃跑了,这个时候还需要根据情节来进行确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妨碍执法罪以及交通违章,如果是发......


·深圳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深圳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的规定是什么?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