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大多数的人在生活中购买房产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但是贷款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顺利办理下来的,那么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一)买房无法贷款怎么处理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二)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贷款不批违约的注意事项:
  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在实际的购房过程中,如果买房无法贷款的话可以通过找开发商或者其他专业法律机构来进行解决。贷款手续的办理也相对繁琐,若您在贷款方面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
      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当然也是有可能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此时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才好......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有时候,当事人由于证据不足或者是证据还未收取完全无法完全展现,法院在根据已有的证据的情况下会对民事诉讼进......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少是多少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2个(或以上)股的东。注册资金可以分期缴足,详细......


·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住院工伤护理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2、安排有固定......


·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未成年借条签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年龄状况来进行判断。十周岁以......


·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老公外遇调查过程中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最低会被判处管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抚养权需要写在上面吗?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都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一、农村集体土地转让依据有哪些?土地转让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离婚财产的分割在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项中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在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项中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双方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


·拘留3天是怎样算时间吗?
      拘留3天是怎样算时间吗?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