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在租赁房屋或者买卖房屋时,难免会与房产中介打交道。而众所周知,现在很多中介属于黑中介,经常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等等。那具体而言,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有哪些
   1、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2、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3、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4、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1)“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2)“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5、利用合同设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因此,在于中介机构签合约之前一定要谨慎审查合同的每一条约定,谨防其中设有圈套。
   二、有哪些常见的中介欺诈手段
  1、将押金、看房费等占为已有。
  2、散发虚假广告,引诱租房者上钩。
  3、拒退押金--因为已中介成功。
  4、同时租给多方客户。
  5、“高明”的转租。
  通过实践中常发生的纠纷经验告诉我们在与中介打交道时,一定要提高谨慎,不要落入骗局。如果您在买房时担心会掉入房产中介的“陷阱”之中,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房屋买卖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帮您有效的避免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轻伤害批捕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轻伤害批捕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怎么追回非法集资的钱?
      怎么追回非法集资的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布工作。对集资群众身份......


·注册资本过大对财务影响是什么?
      注册资本过大对财务影响是什么?注册资本过大对财务影响是流动的资金大很有可能产生资金的闲置且被工商局认为抽逃的资金情况,企业运营风险加大在一般的......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一、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1、企业完成过本类特种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工程技......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如果教师醉驾承担全责吗?
      一、如果教师醉驾承担全责吗?醉驾就一定要负事故全责,如果没有致人伤亡,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


·妻子走失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妻子走失离婚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妻子走失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妻子走失离婚共有财产原则均分,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是什么?一、撤销权之诉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进行买卖?
      新房太贵买不起,现在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中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吗?买卖的时候那些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才出责任书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才出责任书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