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隐私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

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隐私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虽然很多人也能大概的说出一些个人隐私包括的内容,但并不完整,并且法律上面规定的个人隐私与我们了解的个人隐私还是存在一些差异,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公民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民的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二、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隐私权包括以下权利:
  
  1、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我们需要注意公民的个人隐私与法律赋予的隐私权是两个不同的客体,其中隐私权很显然是根据个人隐私延伸出来的,这是法律重点保护的权利内容。要是他人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以此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授权委托书是不是合同?
      授权委托书是不是合同?一、授权委托书是不是合同?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最根本的区别是,委托合同用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授权委托书是单方......


·刑事拘留期限是从哪天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期限是从哪天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


·公司福利待遇有哪些?
      公司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一、公司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现在就连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的制度,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到期以后,结合实际情况......


·一、交通事故工伤十级社保应赔偿什么?
      一、交通事故工伤十级社保应赔偿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商标侵权直接告可以吗?
      商标侵权直接告可以吗?可以起诉,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有什么区别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驾驶机动车撞车肇事逃逸扣多少分
      驾驶机动车撞车肇事逃逸扣多少分?肇事逃逸轻微的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旷工虽然违纪,被解除合同,但是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缴费满一年,并到就业服务机构......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