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公路交通事故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责任的划分也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如果发生了铁路交通事故的话同样是需要对事故的等级和责任进行划分的。这时候很多人会问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等级划分又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法学界主流观点是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二、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是什么样的
  
  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以上便是对问题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等级划分又是什么样的的简单描述,从文章中不难看出,由于铁路交通的特殊性所以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时候铁路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当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是不需要寻找铁路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的,而且不同等级的铁路交通事故受害方得到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个人可以申请担保抵押,公司也可以申请担保抵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提供的担保分别是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和......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至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


·怀孕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


·由于楼市的热销以及有些房产商的故意炒作,购房者看中某一房产后
      由于楼市的热销以及有些房产商的故意炒作,购房者看中某一房产后,如果当天订购就可以有优惠,或者等到第二天要涨价,或者造成今天不订明天就没有的紧......


·拖欠网贷2023会判刑吗?
      拖欠网贷会判刑吗?拖欠网贷2000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一定按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可以这样处理:一是主动要求分期,二是区分利害关系有选择还贷。大部......


·农村30年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怎样的?
      农村30年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怎样的?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生活和工作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有理可循,有相应的法律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签3年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签3年试用期多久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


·危险驾驶罪犯罪客体是什么
      犯罪客体是指法律中规定的每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中的一种,主要是用来帮助我们区分并理解各种犯罪行为的。众做周知,各种犯罪行为都是有着明确的界限......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一、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合同约定的内容才能生效,也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作出保护。现实中,有一些劳动合同最终会被认定没有效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