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笔者将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所有情形进行总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一方欺诈另一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房屋买卖一方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
7、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出售人应当对所出售的房屋拥有绝对的、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因为产权发生争议的房屋权属尚未确定,出售人并不一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8、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其他共有人财产权利的房屋买卖合同;共有房屋的出售应当经过所有共有人签字一致同意,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9、出租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出租人仅仅是未履行通知的义务,或同等条件下将房屋卖给承租人以外的人的,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10、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那么就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才行,需要注意,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候就意味着合同生效,但要是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话,那么情况就不一样。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并购基金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并购基金的盈利模式是什么?一、是“资本重置”获利。并购基金可以通过资本注入降低企业负债,即实现资产负债表的重置,或叫资本结构调整。去年中国钢......
·国际品牌在中国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国际品牌在中国被抢注商标怎么办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的情形,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
·合同中最多约定违约金比例多少钱?
合同中最多约定违约金比例多少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
·哪些情形下会判离婚
现在人们的思想已经不再那么传统,离婚变成了很常见的事情,而这其中也不乏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的。这种时候,一般需要法官做出离婚判决才行。那么究......
·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怎么计算1、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2、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
·借条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人可以吗
借条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人可以吗?一、债务转让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审理盗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生活当中,电视中的新闻常会报道警方破获了盗窃案件,而这些盗窃案件当中,绝大部分的盗窃案件都是属于团伙盗窃,所以说在犯罪分子实......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食品、商品等这些产品的质量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检验标准。因为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或者更甚者引发的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提交到人民法......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
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一、离婚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举证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