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取得原因(如继承),自然也适用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此只叙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几项特殊原因。根据承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法律属性,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分为两大类: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包括: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我国物权法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43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上述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协议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方),与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标和拍卖,应当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招标、拍卖公告,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②土地界址、面积等;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④土地用途;⑤使用期限;⑥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3)流转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基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事实,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即取得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1)乡(镇)村公益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设立的公益组织,在经过依法审批后,对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公益事业的非农业用地所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2)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通过上文对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的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所以我们可以得知建设土地使用权人获得了建设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其次建设土地使用人可以通过转让、互换等方式将建设土地的使用权再次进行转移。另外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所获得的使用权需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简单来说,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那么,抵押车与二手车有和区别......
·正当防卫需要什么条件2023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怎样发行私募基金产品?
怎样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一、公司设立(1)注册一家金融类公司,抬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基金管理等公司。(2)公司的经验范围,主要是“投资管......
·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
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一、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
·劳动合同对于童工有效吗?
近年来,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经常能看到非法使用童工的报道。我们的企业往往唯利是图,将童工当成易管理、剩余价值高的廉价劳动力,大量非法雇用童工,......
·高速路收费站口倒车扣不扣分?
高速路收费站口倒车扣不扣分?不扣分,因为进错收费站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章,不是违法行为。收费站变换车道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在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和由来 1、职工死亡抚恤补助。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解释》之前,企业或事业单位大多执行的是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或......
·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
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一、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在提出行政诉讼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情况进行赔偿处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
·怎么看待遗弃孩子认亲现象?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总有一些父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抛弃自己的子女,从而让这些孩子变成了被遗弃的孩子。幸运的孩子会被其他人家收养或者是住在福利......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一、农用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1、首先要确认是当地农村户口,还是已经迁出当地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如果你是当地农村户......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一、撤销土地使用证诉讼的法律依据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