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来,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而说到结婚的条件,具体分为了实质条件与形式条件,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结婚前必须要进行婚检吗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1、婚前体检不同于常规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部分,还有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两方面内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内科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2、婚检不同于一般性的体检,更不仅仅是妇科检查。婚检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的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你们的意愿确定,这些检查的项目会对你们很有帮助。有的检查项目如进行生殖器的检查,还要得到你们双方的同意,医生既不会强迫,也不会勉强,医院和医生还会对你们的检查结果保密。
  
  3、婚检还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除身体检查外,你们还可以得到必要的婚前健康知识和婚前咨询,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对在婚检中遇到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你们都可以提出疑义,医生一定会给你们明确的解答。担心、害怕、别扭等顾虑都是没有必要的。
  
  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的形式要件其实就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但在此之前,还需要男女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就包括年龄、意愿等等。若还搞不清楚结婚的条件有哪些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进行交通事故索赔的时候,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这种情况下不少当事人也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纠纷。那么就会涉及到准备诉讼材料的问题,究竟交......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介绍在济南,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


·合同到期辞职不批怎么办?
      合同到期辞职不批怎么办?合同到期辞职单位不批准的,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


·故意伤害罪是累犯能判缓刑吗
      累犯是可以减刑的,不适用假释,也不适用取保候审。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


·民法典?
      民法典有哪些变化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又有哪些重要的变化呢?下面本站我们为您简要列举几个例子。一、《民法典》总则编涉及......


·一、没有领结婚证孩子抚养费吗?
      一、没有领结婚证孩子抚养费吗?即使没有结婚证,但是生育孩子是事实就必须支付抚养费。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在国家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的今天,征地的赔偿标准早已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根据实......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现在诈骗比较多,但其中真正可以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也不是您认为的那么多,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能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


·贷款还完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商业房屋贷款合同丢了,并不是多大的难题。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