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做伪证后果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做伪证后果有哪些?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作伪证情节较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依然会面临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下列情形当事人要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他人作伪证的。二、其他相关规定《刑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条法律外延广阔无限,几乎为开放性法律条款,可用于制裁民事诉讼中任何形式的伪证行为。《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综上所诉,民事诉讼做伪证后果非常严重,不仅妨碍人民法院办案,还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自己也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在此提醒您,做伪证是不合法的行为,为了社会的公正性,我们须做到有法必依,让伪证在民事诉讼中彻底消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分子贩毒案有未遂的吗?
      犯罪分子贩毒案有未遂的吗?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如果毒品未交付给买方的,就是贩毒未遂。贩卖毒......


·一、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条件是什么?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


·出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是怎样的有固定收入人
      出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是怎样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


·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发生在国家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而根据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更换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更换吗?公司可以进行法人代表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流程:工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手续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法......


·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因为矛盾或者纠纷伤害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伤害他人又分为过失和故意,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出于故意的话,那么一般就......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的补偿方式有哪些由于公共建设的需要,可能会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对于这样的房屋我们一般称之为拆迁房。此时拆迁了他人的房屋,就需要作出相应......


·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告两人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


·解除劳动合同医疗保险怎么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医疗保险怎么处理?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