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过错的含义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以上是关于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的规定,而案例“医疗过错失去性功能”的病人也应该从上面的有关规定中获得相应地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应该咨询有关的法律机构,并与相关的医疗机构认真的协调和沟通,并达成赔偿协议,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


·对方全责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对方全责定损流程是怎样的?车险定损是理赔的关键环节。车险定损虽然不由车主本人负责,但并不代表车险的定损流程不需要了解。熟悉车险定损流程,才可......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应该是以法院的判决执行书上面的日期为准,应该是罪名成立的日期。二、职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借了很多人的钱算诈骗罪吗
      如果这个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个人无论是诈骗了一人或者多人都是属于犯罪行为。反之,......


·代位继承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代位继承的时间有什么规定?显而易见,继承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汇,是很多案件的焦点集中的所在,好多案件赢就赢在“时间”。首先,继承开始......


·企业罚没款能税前扣除吗?
      企业罚没款能税前扣除吗?企业罚没款,不能税前扣除,罚没款属于行政处罚,不存在扣税的情况。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


·司法鉴定费用哪个机构付费?
      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程序,因为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很多人对于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不是很了解,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司法......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装修合同违约金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


·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如何处理?
      在我国,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数不胜数,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毕业大学生人数的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国家正在整......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一、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建筑工程质量......


·教师放高利贷违法吗
      教师放高利贷违法吗我们都知道放高利贷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以超高的利率来赚取暴利。在一般人印象中,那些放高利贷的大部分是为金钱所迷惑的人,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