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2、利息的操作原则:使用的任何合同版本制作的《借款合同》或《借据》,其合同约定利息只能定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现行利率状态可定为月息2.1分左右),超过部份定性为合同外利息,对合同外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6-12个月的合同如何处理。对于借款人借款时间较长,不可控性较大的借款业务,制作借贷合同时可将借期拆分,例如一年的借款合同,可制作成借期为六个月的借款合同,合同期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没有太大变化及利息支付准时时出借人同意延期至一年。
4、合同里的送达条款、费用约定、管辖范围及申诉部门的约定均为必要的补充约定,不可删除。否则,主张债权时会有较多不便之处。
二、借款合同的制作有哪些要注意
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若需要签订借款合同的话,则就要用心制作借款合同。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借款当事人最好将借款用途在借款合同加以明确,避免借款人将钱款挪作他用。而要是在借款合同方面还有疑惑的话,其实都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公司去国家机关注册登记属于自己的商标之后也是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将其商标权转移给他人,但是在转让的时候签订转让合同才能使整个过程得到法律的保护......
·标的额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标的额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一、发生标的额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具体方式包括买卖、出租、赠与等。土地使用权转......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工......
·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包含期限日期当天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我们可以明确得知,民事诉讼举证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么,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包含期限日期当天吗......
·一、父母出资给子女结婚后买房离婚时归谁?
一、父母出资给子女结婚后买房离婚时归谁?父母出资给子女结婚后买房离婚时归夫妻共同所有。(一)父母全出资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1)如果一方父母在......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
·一、夫妻所开的公司财产混同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所开的公司财产混同是什么意思?财产混同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与他人的财产混合,从而模糊其作为产权人的属性,使承担债务的财产形式减少......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何立遗嘱房子有无房产证不是遗嘱有效和无效的条件,只要遗嘱的符合法定形式就合法有效,结合房屋手续、产权归属、遗嘱内容、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