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收益分配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对收益总额进行的分割,它主要是以公司的税息前利润(即利息、所得税和净利润)为对象在各利益主体间进行的分割,那具体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从收益分配的顺序上我们知道有一项是公司公积金的提取,那公司公积金到底是用来干吗的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一、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1、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二、公司公积金是用来干吗的公积金是公司的风险资本金,也是公司发展的储备金,其性质属于资本金,所以,其用途只能用于公司不能用于股东分配。《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直接弥补亏损。公司能够进行收益分配自然是好,说明公司有利润,不过实践中公司经营难免有赢有亏,有时候根本就无法向股东分配利润。但是股东却不见得会将公司的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对象,他们往往想先进行利益分配,那样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实践中有股东想先进行收益分配,最好请教专业的律师咨询收益分配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纳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纳税计算公式是什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


·我国非吸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在保障每个人的同时也在限制每个人的行为,在生......


·正规银行抵押车能买吗
      正规银行抵押车能买吗?能买的。但要注意一点,必须是由法院来拍卖的,这样就没有风险了。欠银行钱的人不还款,法院会拍卖他抵押的车。二、不能抵押的规......


·要看情况的,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
      要看情况的,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要求退彩礼,但是双方有共同生活过,可以不......


·离婚中赔偿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离婚中赔偿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


·教育局可以私闯民宅吗?
      教育局可以私闯民宅吗?教育局不可以私闯民宅,任何人在没有得到住宅所有人的允许下都不得私闯民宅,可以通过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当然......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一直会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您会遇到借钱的事情,当金额比较大的话,一般您都会写借条。那么您一般都知道借条上一定要写借款金额,那么还款日期您一般都不怎么注意......


·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一、婚内被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被对方家暴的证据。3、住房证据......


·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
      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一、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吗?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找那个部门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找那个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工伤认定年龄限制是什么
      生活当中,对于劳动者来说,只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属于正常的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工作时遇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