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房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房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一、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7、房屋拆迁纠纷。
  二、房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房产纠纷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2、房产纠纷起诉请求事项。
  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被告方承担某种民事责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的某种行政行为等。
  3、房产纠纷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在写起诉状时必需要严谨、详细地写清楚诉讼事件存在的事实和发生争议纠纷的主要焦点,以及这些事实纠纷中支持自己诉讼的法律、法规条款依据。例如, 目前商品房买卖纠纷主要集中在发展商交房延期、房屋合同标注与实测面积出入过大、建筑质量及装修标准与合同注明的不相符合等几个问题上。如果是因为这几点 而向售房方提出诉讼索赔,填写起诉状时就要将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的内容以及被告方在何处违约的事由写清,并且标注被告违约事实违犯了 哪一项法律规定。
  4、提出房产纠纷起诉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必须要依据充足的实事依法进行判决,这就要求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律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 任的证据材料。比如属于商品房交易纠纷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就要包括: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房款给付情况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对方未兑付 约定事项的证据材料。
  房产纠纷起诉是一项严谨而周密的工作,当事人一定要审慎对待。只有当自己具有充足的依据理由时,当事人才适宜向法院提交起诉请求,而这其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写一份文理通顺、证据充分、言简意赅、诉讼目的明确的房产纠纷起诉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取得减免税设备后续需要注意些什么?
      取得减免税设备后续需要注意些什么?1、免征税设备退运指企业需要将未满海关监管年限的减免税进口货物退运出境或出口时,向海关申请获得许可的业务......


·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驶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警察办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并未予立案,这......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一、股东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公司法》从立法到司法及至......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现在很多小工厂除了加工制造自身的产品外,还会承接加工一些外来的机器配件。工厂和定做单位谈好合作条件后,应该签署......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来保护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各自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


·一、解除伤残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解除伤残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根据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费......


·工伤认定单位不举证承担后果是什么?
      在日常工作后中意外在所难免,工作期间发生伤亡则属于工伤,理应企业单位赔偿一定的损失。但是有时候企业单位可能认定是工伤,就需要企业进一步证明。......


·隐私权的含义是什么 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每个公民都是有自己的隐私的,而在这方面其实也是形成了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即隐私权。那您知道隐私权的含义是什么吗?而在隐私权当中其实还涉及到......


·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
      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一、共同犯罪构成的条件包括什么(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


·对于散布充分事实算诽谤吗?
      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所负责,若是所做的虚假言行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可是有犯罪行为的。很多人利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来发表一些言语,有些是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