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证处公证房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认识到对于房产要进行公证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情侣之间,男方为了讨女方欢心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日后离婚房产分割十分麻烦,但是如果事前进行了公证事情将变得十分简单。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应当如何进行公证以及去哪里公证,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公证处公证房产。
  
  一、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二、房产公证的定义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关于房产过户公证,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不是所有房产过户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目前需要办理公证的共有四类房产。
  
  第一类是个人继承房产,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第二类是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第三类是赠与的房产。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此才能办理过户。另外,最后一类是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三、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产一直时人们重要的财产之一,公证处公证房产的好处在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遇到房产方面的纠纷,有了房产公证,很多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可以避免风险。虽然看齐了房产公证比较麻烦,但是现在麻烦以后可以省去更多的麻烦,相比之下房产公证还是很有必要的。倘若您真的不想费事,但为了避免风险,您可以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怎样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怎样的一?、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


·民法总则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
      民法总则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办?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遗嘱监护中被指定监护人不愿意怎么......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已经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吗?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签空白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即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


·领证后买房房产归谁?
      领证后买房房产归谁?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一、个人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
      一、法律规定起诉减少抚养费谁做被告?以孩子为被告;《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要误工费吗?
      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要误工费吗?看具体情况,撞了人要赔偿误工费,只是单纯的车辆碰撞是不需要赔偿的;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


·2023《民法典》对第三者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即将被废止。婚姻对于一个人是非常重要的,这种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的婚姻都......


·绑架罪最轻判多久,如何处罚绑架犯罪
      1997年刑法正式使用绑架罪这一罪名。法律上规定了该罪,行为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行为人犯绑架罪的,法律上面规定的最轻处罚......


·军人一方怎样争取抚养权
      然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也是允许他们离婚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就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此时作为军人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