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两项结构内容,即标题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标题
  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标题是这种诉讼文书的特定名称,一般应根据经济纠纷案件的具体内容来确定。比如内容涉及经济合同纠纷,标题则应写明“经济合同纠纷起诉状”。但在写作实践中,多以“经济纠纷起诉状”或“经济起诉状”为标题,有的则以“起诉状”直接代替标题。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主要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
  在这一结构项目栏内,要分别写明上述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如果上述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和所在单位。有时有些起诉状的当事人除原告人和被告人外,还可能牵涉到第三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起诉状中还应写明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也应写明单位全称、所在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二、正文
  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正文主要包括①请求事项(或诉讼请求)、②事实和理由等两项结构内容。
  有的起诉状稍有不同,其正文是由案由、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等三项结构内容构成,而且请求事项是置于事实和理由之后。因前者使用较为普遍,所以这里仅就前者的正文结构方式作具体介绍。
  1、请求事项,或称诉讼请求。
  它是原告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的依法解决有关经济权益争议或侵权赔偿的具体要求,也就是原告人请求法院解决的具体事项。因经济纠纷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因此不同起诉状的请求事项也是因事而异的。有的诉请变更合同,有的诉请归还产权,有的诉请偿还拖欠货款,有的诉请赔付违约金,有的诉请赔偿其他损失,等等。有的请求事项可能不止一项,若有两项以上的,还应一一分项列出。
  2、事实和理由。
  这是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正文,也是核心部分。这一部分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所以它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事实方面,重在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及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经过和争执的焦点等交代清楚,让人明白案件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为阐述理由打下基础。陈述事实之后,便进行说理。说理时,要注熏分析有关事实和证据,以证明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是可靠的。同时,还要通过分析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来进一步证明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再引用恰当的法律条文,说明起诉的法律依据,就可以使整个论证过程顺理成章,严谨周密,理由充分,并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三、尾部
  经济纠纷起诉状的尾部,主要包括致送法院、署名及日期、附项等三项内容。
  1、致送法院。
  这一项目内容要表明该起诉状送呈的对象,即送呈哪一级法院审理,就标明哪一级法院的名称。一般用“此致”“×× × ×人民法院”的形式标出。选择送呈对象时,必须注意选择对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否则,选择不准,写得不对,不仅会给错送的人民法院造成麻烦,而且也会使自己的起诉耗时费力,甚至会贻误时机而影响案件的及时审结。
  2、署名及日期。
  原告署名应在经济纠纷起诉状尾部的右下方。原告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署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在单位名称之下再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一般用“具状人(或原告):× × ×(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的形式署出。日期应写在署名之下,一般应是起诉状递交于人民法院的日期。年月日必须写全,不得任意缩略。
  原告的起诉状如果是请律师代写的,则应在尾部年月Et的下一行写明“×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或“代书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字样,以示负责。
  以上为经济诉讼状的格式写法,希望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经济民事纠纷等问题千万先冷静思考,不要再以为自己不懂得流程给自己借口,然后再向法律申请援助,经济民事诉讼状范文的详细格式需要我们自己去学习掌握,让我们学以致用,切勿由于自己一时脑热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
      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一、我国《证券法》原则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总则的规定,许多学者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三公原则、平等自愿有偿和......


·在国家赔偿责任的归则原则是什么?
      我们知道,当国家机关人员违法、滥用职权并使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的,国家是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而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出台了国家赔偿......


·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需要带的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


·网络发帖诽谤如何定罪?
      虽然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空间,虽然有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使用网络必须在一定框架下,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络论坛上恶意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的,一旦......


·劳动合同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据此,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


·分公司签合同能开总公司的票吗
      分公司签合同能开总公司的票吗?分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是不能开总公司的票的,虽然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总公司承担的,但是为了便于业务上的管理,一般分公司......


·辩护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辩护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哪些?辩护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对案件进行一个整体的了解,庭前”如果是指起诉后到开庭前,如果是原告方律师,准备好起诉......


·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 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在经过工伤认定,要是能够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则此时需要再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过此时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呢?也就......


·传播性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


·可能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


·故意伤人罪间接故意如何量刑
      在了解故意伤人罪间接故意的量刑前,当事人需要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间接故意的法律要件。那么,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是如何量刑的呢?间接故意包括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