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选择配偶的时候我们可半点不能马虎,尽管这是大部分人都知道的道理,但在婚姻的道路上还是有许多人走了弯路,有许多人因为错误的婚姻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出轨在当代社会非常常见,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困扰着许多人,想要解决但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的破裂不仅意味着感情的破裂还意味着生活的重新开始,处理好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后,相信今后的生活中,您能够更好的学会如何去选择配偶如何去选择生活的对象,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相信这方面的问题您都不必再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是多少?
      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是多少?强迫交易量刑数额没有明确的标准,根据情节而定。1、与一般违法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


·一、离婚财产及孩子抚养协议拟定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及孩子抚养协议拟定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离婚财产及孩子抚养协议拟定的注意事项主要有: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构成相应的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


·抽逃出资补充回去后还需要判罚吗?
      抽逃出资补充回去后还需要判罚吗?抽逃出资补充回去后需要判刑,只要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就需要判罚。抽逃出资罪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


·什么是撤销权人,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撤销权?
      什么是撤销权人,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撤销权?一、什么是撤销权人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中为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在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中......


·金融诈骗十万判几年
      诈骗罪10万最少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网贷要是还不上怎么办?
      网贷要是还不上怎么办?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介意提前消费这种行为,但如果在亲自在银行去办理借贷,一般手续繁多,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方便快捷的......


·一、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益岗可以随时辞职吗?是可以的,但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一、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车祸不是工伤事故的企业不需要赔钱,应该有车祸的主要责任人......


·股权出资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出资转让协议怎么写?股权出资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


·股权出资如何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如何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