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
  
  诉讼是老百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手段,在很多民事诉讼案件中,参加诉讼的并不是当事人本人,而是通过委托代理人完成。按照法律规定,成为委托代理人,需要具备一定资格才行。代理人需要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具备哪些特点?
  
  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三、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对于后一类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人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无须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及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诉讼能力。法院接到授权委托书后,会展开调查,对于具备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的代理人,法院会要求其提交诉讼状、参加开庭答辩等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务。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虚假诉讼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一、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根据《民法典》,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


·关于地下埋藏物归属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关于地下埋藏物归属的相关法律是什么地下埋葬物被发现之后,一般我们都会直接将物品占为己有,但这种做饭是不正确的,中国的法律对地下的埋葬物发现是......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1、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调查完现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调查完现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将会成为民事赔偿的依据。如果在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但是......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一、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


·盗窃10000元多少罚金
      当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依法判......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都有哪些
      男女只有按照国家的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之后,领取到了相应的结婚证,那么才能在双方之间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至于此时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则还要看......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一、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


·个人私下签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私下签房屋租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银行贷款申请的条件是:(1)一是中国大陆居民;(2)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