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做公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做公证的。
  
  二、分家协议办理公证程序: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申请公证的文书;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④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分家协议并不属于特殊的文书,因此并不是只有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现实中,只要当事人签订的分家协议书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那么自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而有的人选择将分家协议办理公证,主要也是为了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
      一、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1、判决离婚并不一定就涉及财产分割,这是由于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


·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很少会碰到工程质量的监理问题。平时我们只会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会关注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什么?工程质量监理的程式......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人员可以出国吗?
      我国刑法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主要是看他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比如说有些每次做饭的,犯罪嫌疑人就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累犯,对此要进行适当......


·拖欠房租多久合同自动解除
      拖欠房租多久合同自动解除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确约定适用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能给孩子吗?
      一、在我国离婚房子能给孩子吗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


·在天气情况不好,或者路况不佳的情况下,出交通事故的风险就会增
      在天气情况不好,或者路况不佳的情况下,出交通事故的风险就会增加。对于司机朋友,要掌握一定的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知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要怕。那......


·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没有权利享受股东的权利;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


·工程合同有哪些
      工程合同有哪些,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止是一种合同。那么工程合同有哪些呢?工程合同的类......


·起诉离婚后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起诉离婚后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起诉离婚后产生的债务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这个不是婚内债务,对方没有承担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