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风险有哪些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发生劳动争议,当职工决定诉诸法律的时候,不妨先检查一下自己是否拥有充分的证据。仲裁走到最后,还可能要进入诉讼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有一定的风险,而提起劳动诉讼也是存在风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一、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1、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9万元标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9万元标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一、9万元标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9万元诉讼费为2050元;诉讼费申请费标准:(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


·累犯5年内是怎么算
      累犯的起算时间点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也就是实际刑满或者赦免释提交回答放之日。《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


·遮挡机动车牌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遮挡机动车牌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人们在驾车过程中,应该遵循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做到安全驾驶。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车主将车牌......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一)客......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


·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否合法?
      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否合法?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合法,但是前提必须是这样的,一种转租的情况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知悉的,也就是说不存在......


·投标保证金无效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无效是什么原因?提交投标保证金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


·一、作为政府雇员可随时辞职吗?
      一、作为政府雇员可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