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垄断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价格垄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价格垄断属于垄断的,因为企业之间定价,价格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它与不正当竞争不同,不正当竞争主要是不合理的通过价格变化来搞垮其它的对手,
二、垄断与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出十一种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
垄断行为是限制竞争,它会导致某时、某地、某一经济领域甚至整个国民经济限于某种缺乏竞争的状态.衡量是否对竞争造成限制,需要动态乃至客观的考察社会交易环境和交易方式,因而与一国在某一时期的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密切联系,因此不应该将垄断行为包括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内,垄断也不是什么广义的不正当竞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是:
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本质上,垄断行为是将市场上的竞争行为予以排除,它的行为相较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说更为严重。不正当竞争是商家之间的行业,它对于整个行业的影响较小,而垄断行为则可以影响到整个行业,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经济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
·房产证上的他项权利信息在那里?
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买房,这就需要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还会伴随着他项证权力。就是跟土地有关的,......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脱离抚养义务?当代社会,抚养义务在我国法律上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是有父母进行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房屋过户吗?
在当代社会,房屋过户的法律意义是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转让给他人,一般可以通过赠送、转让或者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协议离婚的......
·倒闭工厂设备回收怎么处理?
一、倒闭工厂设备回收怎么处理?倒闭工厂设备回收之后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
·劳务公司法人风险有哪些
劳务公司法人风险有哪些?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
·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
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