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在一个集团公司中,经常会有子公司间职工相互调动的情况,当职工从一个子公司调到另一个,会涉及到相关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建立和接触的相关问题。那么,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会涉及到那些相关的法律问题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现实中,集团公司调动子公司的员工属于常见的现象。其中,涉及到三个主要法律问题:
  第一,集团公司将子公司的员工调至其他关联公司,对劳动者来说,这种调动法律本质是旧的劳动关系的解除、新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经常将一个子公司的员工调至另一个子公司。多数情况下,子公司会执行集团公司的意志,职工本人也会服从调动,不存在争议问题。但是,关联公司之间虽然具有控股与被控股、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但是它们都是独立的法人,都是独立的用人单位,不能将它们用工资格混为一体,全部统一在集团公司的名下。审判实务中,应严格界定劳动者与它们之间劳动关系,并以此作为认定当事人享有权益、承担责任的基础。
  第二,如职工不服从调令,集团公司能否进行强行调动。劳动关系一经建立便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用人单位上级集团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非经法定事由,均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本案中的集团公司,如与职工协商一致,是可以将职工调至其它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因为,这种调动本质上属于新旧劳动关系的解除与建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法律并不禁止。但是,如职工不服从集团公司调令,集团公司应尊用劳动者的意愿,不能进行强行调动;否则,便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用人单位。只有这样才能保护相对弱势一方的劳动者。
  第三,职工不服从调动,用人单位是否因此取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从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解除劳动合同方式主要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类。其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立法上采取法定主义,即法律无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列举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大类13小类情形。除此列举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以职工不服上级单位调动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通过拒绝劳动者到单位上班的方式,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是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以上就是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会涉及到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总之,职工服从调动不存在争议问题,职工不服从调动存在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这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联系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中的合作合同书怎么写
      法律中的合作合同书怎么写法律中的合作合同书怎么写合作合同是在普通合同基础上书写的合同。因此,合作合同的内容应当参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内......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现在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现在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能要回来,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投资集资房有什么法律风险
      人生中一项重大的投资就是购买住房,许多消费者花了不小的投资购买集资房,然而集资房没有完备的法律手续,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实践中容易出......


·四川省工伤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
      四川省工伤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法律上并未规定具体数额,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限收回。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


·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保您都不熟悉,众多保险中的一种,很多城市都会有相关的社保规定,东莞也不例外,在东莞,很多人对于社保的规定都还不是很了解,不是很清楚东莞社保......


·哪些不视为专利权侵权行为
      哪些不视为专利权侵权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


·农村土地继承法第四条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继承法第四条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
      当夫妻二人不存在感情后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定他们可以离婚,而在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涉及到房产证上名字的归属,这时候又不想将房子变......


·索要拖欠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纵使离婚了,也要承担起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是,未扶养子女的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拖欠抚养费的现象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