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吗

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在售楼广告上面承诺的很好,也比较诱人,但实际最后却发现售楼广告内容是没有兑现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有的人就在问了是否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吗
  根据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龙泉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出卖人,违反了该条规定,故应承担违约责任。销售宣传广告作为商品销售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目前90%以上的商品房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的。由于我国商品房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对销售宣传广告缺乏有效的规范管理,出卖人为获取最大利润,在进行销售时往往作出一些虚假、夸大不实的宣传,导致纠纷出现,扰乱了商品房市场秩序。根据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对商业广告原则上认定为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但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如果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在买受人就此内容提出订立合同时,该销售广告内容的对象就已特定化。根据合同法第14条关于要约的规定,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售楼广告纠纷如何处理
  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从实践经验来看,售楼广告内容很多都有夸大、虚构的成分,但由于售楼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即使后面发现未兑现,要认定开发商违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不过要是售楼广告内容涉及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那要是未兑现的话,则就可以认定开发商违约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告上庭前该准备什么意思?
      被告上庭前该准备什么意思?被告上庭前准备的意思就是为上庭给自己准备好所要应诉的材料;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


·分手了要分手费算敲诈吗
      分手了要分手费算敲诈吗一、分手了要分手费算敲诈吗我们知道情侣如果分手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不少情侣闹僵一言不......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
      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没有相关的开发资质就建房卖房,但是有些人就会贪图房价的便宜,冒着很大的风险去购买五证不全的房......


·办理的他项权证多久出来?
      办理的他项权证多久出来房屋的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一般的是会为10个工作日的。属特殊的一个原因的,经房屋的登记的机构负责人的批准也是可以是延长登记的......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登报 随着个人独资企业的快速发展,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登报随着个人独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也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登报的问......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按交警划分的责任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公司要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自身。如果发展不顺利就会被收购,......


·取消了监护权法院能查到吗
      取消了监护权法院能查到吗一、取消了监护权法院能查到吗?取消监护权法院能查到,因为只有法院才有权利取消父母的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
      公司能否追究未实缴资本的股东的责任?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


·肇事逃逸不必拘留的条件
      只要在肇事者自首并且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