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哪些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
  
  虽然夫妻离婚的方式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但对此《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相应规定的了,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比较适合协议离婚,但另一些情况下则适合诉讼离婚。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何种情况下适合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做出了具体情形规定的,各位可以大概了解一下。若本身不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而选择向法院起诉的话,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现在我国创业形式良好,很多人凭借头脑和人脉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而法人作为公司最重要的组织,其任何变动和调整都要......


·私人承包的鱼塘征收怎么赔偿?
      私人承包的鱼塘征收怎么赔偿?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监工方需要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需要立即判断严重性,对于......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还需要补偿吗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一、股权质押的定义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


·行政诉讼证据时间
      行政诉讼证据时间在行政诉讼中,我们有一项很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证据的提供,即提供证明案件的一些事实材料。那么,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转账支票填写方法是什么?
      转账支票填写方法是什么?一、转账支票填写方法是什么?1、一张空白支票,首先要填上日期(要大写)。2、写上收款单位3、如果付款行和出票人帐号......


·哪些机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哪些机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


·海淀区房产纠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海淀区房产纠纷律师是怎么收费的?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建筑工程开始修建的时候,签订合同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一部分。双方的合作主要就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的,如果不注意签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