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提供的证据证明的事实,按照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判决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死亡赔偿金能继承吗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算死者遗产,这是因为,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是公民死亡后对死者家属的补偿,所以不是遗产。但分配的时候,会参照遗产处分。
  2、对死亡赔偿金原先理论上和司法解释上认为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中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费生活费等等,当然涉及到的抢救、治疗费用,也是需要赔偿的。确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处理交通事故问题上面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要是当事人在赔偿方面产生纠纷的话,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方面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方面,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其中大多数人可能更关心的是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那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标准......


·一、抵押与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关系?
      一、抵押与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关系?“抵押不破租赁”的前提是租赁权先于抵押权设立。《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


·江苏省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有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但是对于非法拘禁犯罪来讲,其并不在此列。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不过在具体的处罚上面......


·一、夫妻财产约定孩子全部拥有可以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孩子全部拥有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这份财产必须要是夫妻共同所得到的,这样才算是合法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能约定如果离......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有什么风险?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


·申请司法鉴定多久有效?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为了确定伤残等级,往往会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等鉴定结果出具后,患者就可以同医疗机构申请赔偿了。按照规定,申请......


·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明确了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


·债权人到债务人家属打砸犯法吗
      债权人到债务人家属打砸犯法吗?一、债权人到债务人家属打砸是不合法根据《刑法》的规定,债权人到债务人家属打砸属于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按照......


·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定罪量刑
      抢劫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杀人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枪支弹药在我国也是禁止流通并且不允许个人持有的,那么持枪抢劫杀人怎么定罪量刑的呢?为您整理这篇......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我们居住的房屋、购物的商场等建筑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相关建筑的安全性就尤其重要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


·进拘留所探视规定时间吗
      进拘留所探视规定时间吗探望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行政拘留,需要提前跟拘留所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