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

公司债权债务的关系 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关系
  对于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但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各地法院处理不尽统一。主要分一下几类:
  1.总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总公司直接为被告,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被告,在分公司不能承担所负债务时,总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3.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4.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法院审判中只有分公司作为被告人,总公司不参加诉讼。但在执行过程中,若分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对方还可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总之,对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只要没过诉讼时效总公司最终还是要承担分公司债务的。这也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的所在。
   总公司债务与分公司关系
  对于总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这一点虽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但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直接推理出来。
  分公司的债务与其他分公司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
  但在一些必要的时刻,我们还是运用的到的,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需要去认识需要我们去解答的,当然,两者之间的关系还分有很多种,如果有相关需要的话,一定要了解清楚两者之间的关系再做一些定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城管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属于基层的城市管理人员
      城管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属于基层的城市管理人员。城管分编制内和编制外两种。现在大学生就业比较难,有些大学毕业生想应聘城管,于是......


·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一、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


·如何选择焦作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如何选择焦作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概述(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


·净身出户协议书有效吗?
      净身出户协议书有效吗自愿签订的,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净身出户协议书是有效的。什么是“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


·解除托收协议怎么写?
      解除托收协议怎么写?一、托收协议概念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的规定,托收协议是指银行和社保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所谓托......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在遇到一些特定情况的时候,农户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无息贷款,用于生产生活。那么,向农......


·怎样写钻石购销合同
      怎样写钻石购销合同钻石购销合同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


·婚前按揭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婚前按揭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