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司法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您对于司法鉴定应该都不陌生吧,作为法院破案利器,他往往能够通过其专业知识和技术来从案件中找到很多证据和案件突破点,从而使该案件快速结案。从古至今,人类做任何事都会潜意识或者强制性设置时间限制,以此来提高效率,司法鉴定也不例外。那么司法鉴定多少时间限制呢?为您做了如下解答,请您浏览下文。
  
   一、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鉴定的要求;
  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司法鉴定多少时间限制按其规定是在鉴定机构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但是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往往期限比这要长,具体还要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如果鉴定内容复杂或所需时间较长,可延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如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时间期限另有约定,则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连续工作12小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连续工作12小时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除非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构成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如果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要面临刑事处罚。那构成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处罚呢?在实......


·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 一、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一、注册商标申请要多长时间?注册商标一般需要的时间: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1、形式审查......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条件有哪些?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很严肃的事情,在我们一般的理解下,签订了合同就会生效了,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在某些条件之下,股权......


·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房价过高也是有目共睹的,于是一些年轻人
      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房价过高也是有目共睹的,于是一些年轻人选择价格稍低的二手房作为购房的首选。相对于新房来说,买卖二手房的环节稍显复杂,处......


·2023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迟有哪些区别?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迟有哪些区别?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


·工伤鉴定书丢了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总所周知,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免不了会受到伤害,我国法院对其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称为工伤,且在工伤法中依法规定对其进行赔偿,但赔偿的条件是需要......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基本的一步,对于劳动者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也正是这些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的......


·赌博一般拘留多久
      赌博一般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


·酒驾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酒驾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