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 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
司法鉴定机构作为专门的鉴定机构,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中立的地位,其所做的鉴定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法院可以将其鉴定作为裁判依据。
三、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统一部署,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三)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三十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常业务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司法鉴定机构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资质评估,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综上所述,我们能够从上文的描述了解到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也会就一定的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更多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的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故意生产假药应该如何判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
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合法吗?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支付双倍工......
·协议离婚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要公证吗一、协议离婚要公证吗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可能出于各种考虑有将协议公证的打算。但是,按照现有民法典律法规,当事人达......
·高空坠物致人亡的法律责任如何明确?
高空坠物致人亡的法律责任如何明确?实践中,路人在经过一些建筑时被高空坠物砸中,从而身体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可能导致受害者的死亡。......
·一、房屋贷款财产分割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贷款财产分割计算标准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一、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首先,非法行医罪是指造成死亡的行为。根据规定,造成病人死亡的人将被判......
·公伤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其实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我国通过相关的法律进行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也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权益。因为,员工的工伤以后,有些员工要求用人单位的......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恶意转移财产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
·收条的性质是怎样的?
收条的性质是怎样的?一、收条的概念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有关行政、事业、企业等单位部......
·结婚一个月后离婚彩礼如何返还
一、结婚一个月后离婚彩礼如何返还解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首先需哟按照前文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
·一、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否还需要分割?
一、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否还需要分割?离婚协议男女双方无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无财产分割的意思是:夫妻在进行离婚协议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