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 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二、会见须持有的证件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三、会见的一般程序
  
  (1)办理会见手续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羁押场所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如有翻译人员参加会见时,还应当出示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出示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确认《授权委托书》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是否同意聘请奉律师。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
  
  (3)了解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a、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b、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c、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d、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e、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f、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g、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4)制作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
  
  (5)交接手续
  
  律师会见完毕后应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6)会见注意事项
  
  a、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
  
  b、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c、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
  
  d、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不得会见证人、被害人;
  
  e、严格保守秘密;
  
  f、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在我们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先进行提出申请的,申请通过之后,才可以进行会见,对于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是如此,如果是律师进行会见的话,是需要进行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以及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才可以进行会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地方,因为政府规划和地区发展,会对当地居民的住房进行征收并做相应补偿。那么,居民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有......


·民法总则136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36条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36条的内容是什么?第一百三十......


·遭遇非法集资应该找哪里?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有了一定积蓄后,都想通过投资来保值增值。目前市场上投资理财公司很多,其中不少是打着理财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如果老百姓不幸落入......


·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管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考核、解除......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
      离婚就等于婚姻无效吗?离婚是不等于婚姻无效的,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现归纳以下几点:1、基本功能不同离婚是法律允许当事人摆脱婚姻的......


·偷税漏税一千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偷税漏税一千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偷税漏税一千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偷税漏税一千元会受到的处罚具体如下:1、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根据《税......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


·新婚姻法女方装修的有关规定是怎样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女方装修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事实婚姻形成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形成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办理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


·对于非法强拆,有哪些有效的维权方式?
      对于非法强拆,有哪些有效的维权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