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当事人在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情况下,要是采取一些其他的手段,欺骗工作人员,从而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这样的婚姻一般是属于无效的。实践中,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法律规定好了的,那到底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五)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二、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三、因为受欺骗而结婚,婚姻可撤销吗?
  
  《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就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来看,并不是都会有效。现实中还会出现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当然这二者具体对应的情形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关于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要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法加班工资标准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标准如何规定的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


·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还想继续为维持劳动关系,就需要申请劳动合同续签。那么用工合同到期申请续签如果写才具有法律效应?下......


·放弃土地使用权协议格式是什么?
      放弃土地使用权协议格式是什么?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村里是承包给各个农村生产合作社的社员的,而有些被承包的土地,其承包者因为某些原因,如年纪过......


·胁从犯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活动。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前提的。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各共犯的具体犯罪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具有......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清算财产分配的程序是怎样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再通知、公告债权人,并且进行债权申报和登记......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担任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犯罪预备的帮助犯应怎样处罚
      犯罪预备的帮助犯应怎样处罚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


·企业医社保补缴需要带什么手续
      企业医社保补缴需要带什么手续医保和社保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医保和社保必须缴纳至相应的年限才可以停止缴纳。那......


·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流程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流程是什么?一、公安机关办理寻衅滋事流程是什么?1、受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委托监护人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我国法律对委托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而且限制委托他人行使监护权。那么委托监护人如何确定呢?对于这个问题,......


·重新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人身伤害案件中,为了确定当事人的伤残程度,明确赔偿责任,往往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满,认为司法鉴定过程存在问题,其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