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一、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也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应当如何计算
  加班费是用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但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里,我们只能知道加班加点相对于正常工资的“倍数”,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分别按照工资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资,而没有每单位工资标准(即日工资标准或小时工资标准)的规定。所以,我国还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以免用人单位钻法律不尽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1。5×加班时间
  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2×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8(小时)×3×加班时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计件工资制是没有加班工资的,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实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只要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被单位安排加班的,那么此时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那么就应该给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判刑规定是什么?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判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


·什么是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常见到一些非法集资骗取钱财的案件,由于银行借款等正规渠道对借款人信用条件的监控,部分借款人被拦在......


·精神病人入室抢劫怎么判
      入室抢劫罪是抢劫罪里加重刑罚的一个情形,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行为,法律也规定入室抢劫罪至少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是精神病人入室抢劫......


·日照征收土地2023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
      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在生活中,职工可能会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时候工伤必须要先到医院进行治疗,职工自己也应当多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特殊岗位,在进入单位以后就会要求其签订技术保密合同。在日后如果将相关的专业技术泄露出去的话,这......


·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 ?
      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一、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


·商标无效宣告理由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 ?
      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一、离婚案立案会有通知吗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很多当事人多诉讼离婚的立案程序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么才算真正的立案......


·寻衅滋事罪致一人轻伤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致一人轻伤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